第五百六十一章 鸵鸟-《穿书年代成了大佬心头娇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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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芳夏冲魏岚抬抬下巴,示意她跟顾朝先忙,随后揪着邵哥儿的耳朵往屋里去。

    邵哥儿也是真的皮实,耳朵都拧红了也不见哭一嗓子,就“哎哟哎哟”的叫,同时伴随皮猴一样的蹦跶、跺脚。

    叫人看着又心疼,又好笑。

    魏岚无奈笑着摇头,收回目光落在顾朝身上,同时嫌弃捂住鼻子往后退了一步,“干什么去了?这么一身的血腥味?”

    不光是血腥味,还有牲畜的膻味。

    显然不是顾朝受伤所致。

    顾朝把篮子放魏岚跟前,让她看,“春香婶把鸵鸟杀了,说家里事儿多也不好叫我们过去吃饭,就割了一条腿让我拿回来。”

    篮子里果真放着一只鸵鸟大腿,羽毛用开水烫过,拔的干干净净。

    腿骨比魏岚胳膊还粗,腿中最粗的地方直径莫约30——35cm,切口肉的色泽和纹理和牛肉相似。

    这么大的一条腿,顾阳、顾朝两家合在一起,连接吃三天都不一定能吃挖。

    魏岚桃花眸愕然瞪大,后知后觉问道:“这、这个鸵鸟得两米高吧?春香婶她一米……春香婶咋杀的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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