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五章 火了-《仙隐地球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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苟大雄露出只要有意,随时恭候之类云云。
然后大家冰释前嫌,宾主尽欢(大道朝天,各走一边。)
次日一早,王通再微博上闲逛,一则“军人虐狗”的微博火了。
王通一看,这不是打狗昨天现场的照片吗。不过是剪接过的,只有两张兵哥一脚踢向藏獒的照片,其它全是各种惨状的藏獒照片。
@毛孩子网,府城,附上一下一段话:各位亲,府城郊区原野路10号,一直藏獒无故被打死,还有十一只小奶狗已经一个月大了,被他们一窝掏空,拿去祸害了。下一个视频是他们殴打流浪狗的场面,惨不忍睹,令人气愤。这些人到底是解放军还是法(fa)西斯。心脆,心脆!附上视频(注:原型是青岛市北区大沙路10号,军人打狗事件)
军队还道歉了,并说那个兵哥哥只踢了一下狗,狗是别人打死的,原因是狗发疯咬伤两人。
王通气坏了,直接发微博怼道:“狗是老子打死的,老子就是一个草民,与兵哥哥无关。那条藏獒是个疯狗,而且是一位女士养的,不是流浪狗,现场咬伤一位白发老奶奶和一位小学生,当时警察和救护车都来了,那位女士也是签字认罪的,都有执法记录!不要信那家伙的谣言!也没有所谓的十一只奶狗!”
@修仙十万年:就算是有人无故打死的,我都要鼓掌叫好。流浪乱窜无人关的狗,打死一只,少一祸害。狂犬病一发病就只有等死,百分百致死,也就是说咬一口就可能要了你的命。当然爱狗人士的眼里狗命比人命重要,狗比他亲爹亲妈更重要,怒!!!
@赤色阳光:我是养狗之人,但感觉现在部分所谓爱狗人士已有向极端主义发展的苗头,这部分借题发挥,有“醉翁之意不在酒”的感觉。
@Britney:现在有钱人家的狗(或宠物),一月消费比养几个小孩都要高。我国就有好几家主营宠物食品上市公司赚得钵满碗满的。美力干国那须那么辛苦地打贸易战,只需引领时尚,多养狗,特别是大型狗。一来高价卖狗产业链绝对是外贸顺差;二来狗一多,粮食消耗越大,饿都能饿死中土国人!三来狂犬病是百分百致死病,一经感染基本无救,让狗咬死他们。四来该国有一种人形狗,爱狗成魔,敢为狗舍身,敢为狗打人杀人,我们只要资助,让他们为狗自相残杀就可。
@有无无有生:每年恶狗伤人致死致残的报道,不绝于耳,然而这么多年过去,这个问题还是没有解决。部分狗权竟然凌驾于人权之上。除了部分爱狗人士的无理取闹之外,更多的是有些部门的不作为。如狗致死一天才,纵全球之狗全灭,也还不回人类失去天才的损失。
@游人间:狗之性,与你熟,或跪舔;与你陌生,对你凶残。人以为知狗,狗能知何人?狗之残,赖人顽!
@星空神游:狗用好了是人类的朋友。管不好,就是人类的杀手!养狗必须有证,必须按时打防疫针,必须注册,必须有电子跟踪器。外出遛狗,必须给狗嘴带防咬口罩,颈部带圈套,有绳子牵着。
@易之太极:一经发现咬过一次人的狗,或检查出携带狂犬病毒的狗,必须立即火化灭毒处理。纵狗伤人,可判刑一至十年;狗咬致死,狗处死灭毒,禁止狗主人终身养狗,并判受害者其赔偿损失,判刑十年或以上;狗咬人致死两人或以上,狗处死灭毒,禁止狗主人终身养狗,并判受害者其赔偿损失,判刑十年或以上,或死刑。现在没有一部针对性的法律,都是使用一些地方法规,急需全国性地立法来制止恶狗危害,保护人们人身安全!
@红尘尊者:狗之制,在人;人之制,在心;心之制,在法;法之制,在行!毋得强力执行,皆空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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